EB-1分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員、EB-1C杰出跨國企業高管三種。作為美國職業移民類別中的第一優先級別,以配額高,辦理周期短,“一人申請,全家綠卡”等優勢成為美國最受歡迎的移民方式。
EB-1A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而且其成果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杰出專業人才。
EB-1B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中取得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教授或研究人員。從字面上也能看出兩者有交叉重合的地方,以至于很多兩者都能滿足的申請人非常困惑,不知道自己到底該選擇哪種移民方式。
二者的相同點主要包括:
1、都不需要申請勞工證。
2、都可以要求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
3、由于都是職業移民優先類別,所以名額都很充足。
4、對于申請人都有較高要求的研究,教育或其他能力要求,都要求申請人達到本行業中“杰出”的水平。
5、當申請人準備提出I-485并且是已經結婚的狀態的話,配偶可作為從屬申請人(derivative)同時提出I-485申請,一起取得綠卡,而且通常這樣的I-485 申請都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
6 、都適用于科學或者學術領域人才的申請。
此外,EB-1A和EB-1B也是有很多不同點。
一、EB-1A可以由外國人自己申請,不需要雇主提供工作職位;
EB-1B不能由外國人單獨申請,必須要有雇主的支持進行申請,雇主必須要為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工作職位的承諾。
二、EB-1A“杰出人才”的范圍包括科學、藝術、教育、商業和體育五大類。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EB-1BEB-1B只能適用與科學研究的學術領域,用于教授或研究人員
三、EB-1A不要求申請人有工作經驗;
EB-1B要求受益人在相關領域內有至少三年的教學或者研究經驗。
四、EB1A需要滿足十條標準里的三條。
A、曾獲得全國性、國際性獎項
B、發表過學術論文,出版書籍,文章發布
C、擁有領域內獨創、原創性成果,或貢獻
D、曾擔任評委,評審,評論,鑒定的經歷
E、擁有一定專業準入門檻的協會,學會,組織的會員資格
F、擔任組織或團體的主要領導或重要職位
G、全國性的報紙,刊物,電視,網絡,或其他媒體報道的經歷
H、與同行相比高收入
I、藝術展覽,作品發布,創作展示,或其他等相關經歷
J、票房收入,影片銷售,或創作商業價值
EB-1B只要滿足六條標準里的兩條。
a、因杰出成就貢獻而獲得重大獎項或認可
b、擁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協會組織的會員資格
c、在專業出版物上,有專門報道該外籍人士的成就貢獻的文章
d、作為評委或裁判,參與評審過他人作品,或擔任過學術期刊的評委或審稿人
e、在國際發行的期刊上發表過學術文章,或曾著有學術書籍
f、在專業領域內,作出具有原創性的重大科學、學術或藝術貢獻
五、在最后證據綜合考量里(totality test),EB-1A 強調的是 “頂尖少數幾個之一among the very few top” 和 “持久的國際聲望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s” 。EB-1B 強調的是“杰出outstanding” 和 “國際聲望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
通過以上介紹EB-1A和EB-1B的相同點和不同點的介紹你是否對選擇好了自己的移民方式,但是兆龍小編給大家的建議就是看看自己更符合那個就通過那個方式移民,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