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戶信息:
王先生,碩士學歷,某公司CEO,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申請人。
二、具體流程:
1、2011年10月 與兆龍移民簽約;
2、2012年02月 遞交美國移民局USCIS;
3、2012年05月 獲得I-526批準
4、2014年08月 獲批美國有條件綠卡
三、案例分析:
王先生是某離岸公司的CEO,經過十多年的經營,家庭經濟基礎不斷的累積,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所以決定投資移民美國。
2011年8月,王先生和兆龍移民取得聯系進行咨詢,客戶本身對投資有自己的分析和見解,在經過和顧問的認真研討之后,2011年10月,客戶最終決定辦理選擇美國EB-5投資移民。
因為王先生本身是離岸公司的CEO,客戶本身條件很好,兆龍移民文案專家和客戶進行溝通之后,決定用公司分紅的形式來證明資金的合法來源?蛻粼谂c顧問和文案的溝通過程中,非常配合,很快準備好了需要提交的資料,而且打款過程也非常及時,很快就順利遞交了申請,僅僅用了兩個半月的時間就獲得了美國移民局I-526 的批準,目前,王先生也獲批了美國有條件綠卡。